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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4年职工优惠购买公司商品房管理办法的通知

2014-08-19 阅读次数 541

    为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,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,经公司研究,特制定职工优惠购买公司自主开发的商品房管理办法,具体下:

一、申购对象和条件: 
  1.集团在册职工,不限地区、婚否; 
  2.在厂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劳务工人员。 

二、商品房基本情况: 
  1.“扬子英伦”,位于江阴-靖江工业园区内八圩港以西、沿江公路以南区域,建有87㎡~130 ㎡的多层及高层住宅房,和289㎡~318 ㎡的别墅房,预计分别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。 
  2.“四海家园”扬子鑫福小区,位于泰兴市虹桥新城中心位置,建有70㎡~80 ㎡的多层及高层住宅房,预计2015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。
  3.“江阴黄山华都”和“扬子华都”小区,分别位于黄山公园风景区和江阴老厂原址,黄山华都建有98㎡~270 ㎡小高层以及高层住宅房;扬子华都建有90㎡~420 ㎡高层住宅房,预计2014年12月~2015年12月之间竣工交付使用。 
  4.莲沁苑“欣元小区” 内存量连排别墅房,建筑面积为227㎡,计26套。

三、优惠购房政策: 
 1.房价优惠 
     “扬子英伦”多层和高层商品房,在市场价的基础上下浮10%,即按成本价或市场促销价优惠出售给公司内部职工。
    “四海家园”扬子鑫福小区商品房,由于尚未开工建设,待实际测算建房成本后再公布房源价格。“黄山华都”、“扬子华都”和莲沁苑“欣元小区”均按优惠价出售(各房源价格目录表另发)。

 2.购房补贴 
凡购买“扬子英伦”、“四海家园”多层或高层住宅房,公司对满足优惠申购条件人员,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购房补贴,申购人以无息借款的形式办理手续,待满服务期限后转为购房补贴。对其他房源公司给予按揭借款,无购房补贴。 

3.按揭借款 
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员资金有困难的,可向集团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按揭借款,借款期限以续签合同期限为准。 对公司职工选购公司自主开发的别墅或其他房型的,如资金不足时,在提供抵押或担保的情况下,也可向集团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按揭借款,借款总额不超过购房款60%,借款期限不超过10年。